康保资讯

发布投稿
客服热线13323036494

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违停车辆专项整治行动

2020-10-11 19:27:50

来源:绿色康保   作者:今日康保

阅读:514

评论:0

[摘要]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遵守有关交通法规,通告时间截止9月30日,请自觉配合路面交警、城管执法人员的指挥,安全驾驶,规范停车,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。

  机动车辆“违法占道、乱停乱放”,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,占据了有限的道路资源,更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。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品位,助力“三创四建”,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。10月9日,县公安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对县城永安大街、建设大街“违法占道、乱停乱放”车辆进行集中整治。

1.jpg

2.jpg

3.jpg

  行动中,交警大队成立了流动巡逻管控小组,加强对永安大街和建设大街沿线的巡逻检查力度和密度,对重点区域路段进行不间断巡逻管控。整治期间,民警对机动车辆“违停”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,对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的机动车辆,现场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,并责令立即驶离;对驾驶员不在场的,及时联系车主尽快驶离;对联系不到车主的,果断采取措施依法查处。通过整治,有力地震慑了违停行为,取得明显效果。

4.jpg

5.jpg

  据了解,县公安交警大队在9月上旬发布通告,将对县城主大街机动车辆“违法占道、乱停乱放”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,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,文明驾驶,文明泊车,文明通行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,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康保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

  附:

康保县公安交警大队

关于规范交通秩序的通告

 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,结合创建文明县城要求,对全县交通秩序提出以下要求:

  一、康保县城永安大街、建设大街和滨湖大街两侧全路段严禁停车,违停车辆一经发现,严格予以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、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处罚100元或200元罚款。

  二、严禁电动车、三轮车闯红灯、横穿马路,逆向行驶,一经发现,予以处罚。

  三、机动车礼让行人,确保行人安全。

  四、全体市民要按照划定的斑马线、红绿灯文明通行。

  五、对以上三条道路两边停放车辆贴单后1小时仍未驶离的,将用拖车拖走,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支付,对电三轮、两轮、摩托车等其他非机动车停靠道路两边的,城管执法局将进行清理拉走。

 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遵守有关交通法规,通告时间截止9月30日,请自觉配合路面交警、城管执法人员的指挥,安全驾驶,规范停车,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。

  特此通告!

康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

康保县城管执法局宣

编辑:只为成长 审核:王慧敏

声明:版权归属原作者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!谢谢

关键词: 交通 治理

人已打赏

      ×

      打赏支持

      打赏金额
      • 1元
      • 2元
      • 5元
      • 10元
      • 20元
      • 50元

      选择支付方式:

      打赏记录
      ×

    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

      共0条评论
      加载更多
      今日康保

      今日康保

      286文章
      141.8万总阅读

      打赏成功!

      感谢您的支持~

     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~

      打赏金额{{ds_num}}
      打赏最多不超过500元,打赏须知

      收银台

      订单总价0.00

      剩余支付时间:000000

      手机扫码支付

      使用支付宝、微信扫码支付

      余额(可用: ¥)
     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,请尽快设置支付密码 去设置
      其他支付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