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3-26 来源:康保政府 浏览:774
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2月聘请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对《康保县三和嘉苑用地规划条件部分调整论证报告》进行了编制,于2019年2月27日编制完成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。为使本规划成果更加科学、真实、合理,符合城市发展实际,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落实,根据新批准的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和《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》,现将《康保县三和嘉苑用地规划条件部分调整论证报告》调整后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,恳请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1日
二、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
1.电子邮箱地址:kbxgtjbgs@126.com
2.信件寄往:康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:076650
联系电话:0313—7638952
康保县人民政府
2019年3月21日